五百人院

更新时间:2023-08-02 22:45

五百人院(法语:Conseil des Cinq-Cents)存在于1795年8月22日至1799年11月9日。为法国大革命法语:Révolution française)时期的立法机构下院,享有法案的创制权,讨论和三读通过法案的权力。因由500人组成,所以称五百人院。

1795年8月22日,法国国民公会通过新宪法,即“共和三年宪法”。在法国政治史上第一次确立了两院制,即元老院和五百人院。两院任期3年,每年改选1/3成员;五百人院提出法案,经讨论后提交元老院(法语:Conseil des Anciens);由250名议员组成的元老院则不加讨论或修改而予以批准或否决,被元老院驳回的法案在一年内都不得再次提交。五百人院议员任职资格为年满30周岁以上,连续在法国居住10年以上。五百人院除了作为立法机构外,还有权提名五名督政官。

1799年10月,五百人院为了表示对拿破仑·波拿巴的敬意,选举其弟吕西安为五百人院的主席。雾月19日(11月10日),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法语:coup d'état du 18 brumaire),并解散了五百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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