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意

更新时间:2021-07-23 21:28

公意(general will)集体的真实利益,等同于共同的良善(公益);若每个人皆能无私地行事,则公意就是所有人的意志。

公意不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是没有相互矛盾的个人利益,是扣除众意相异部分之后所剩下的相同部分。公意是一个辩证的概念,它达到了黑格尔所说的矛盾性质的统一。首先,公意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它的化身是保障人人平等的法律和使得每一个人都能享受他们的自由权的政体,其次,公意即是一般的,也是个别的,它的个体形式是每一个人的合法的权利,人人既是自由的主体,也是他人自由的受体。再者,公意既是自由的,也是服从的,自由并不与服从相矛盾,服从一己私利不为自由,服从公意为自由。一个人如果不服从公意,就是不愿自由,法律可以强迫他自由。——《西方哲学简史》282-283页不完全摘录(北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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