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

更新时间:2024-05-10 19:58

公明街道,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位于光明区西部。东与光明街道新湖街道相邻,西接宝安区松岗街道,南连马田街道凤凰街道,北与东莞市黄江镇接壤,是深圳市的西北门户,行政区域总面积23.6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公明街道常住人口为20万人。

历史沿革

民国十八年(1929年),在合水口与上村交界处建公平圩。

民国二十年(1931年),更名为公明圩。

1950年,属宝安县第四区。

1958年10月,与光明农场一起组成光明人民公社。

1959年4月,并入松岗人民公社。

1961年7月,分出成立公明人民公社。

1983年7月,撒社建区。

1986年10月,改称镇。

1993年1月1日,明镇属深圳市宝安区管辖。

2004年7月1日,公明镇改为公明街道。

2007年,公明归光明新区管辖。

2017年,设立公明办事处。

2018年5月,公明办事处改称公明街道,属光明区管辖。

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10月,公明街道下辖5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公明社区公明金辉路6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公明街道位光明区西部,东与光明街道新湖街道相邻,西接宝安区松岗街道,南连马田街道凤凰街道,北与东莞市黄江镇接壤,是深圳市的西北门户,行政区域总面积23.6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公明街道依山傍海,地势平坦。

气候

公明街道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暖和,光照度高,雨量充沛。年均总日照2134小时,年均降雨量达1600毫米。

水文

公明街道境内有水库13座,茅洲河自东南向西北流经公明街道等5个街道,最终汇入珠江口伶仃洋。

人口

截至2016年末,公明街道常住人口14.4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1.06万人,外来人口13.4万人。

截至2018年末,公明街道常住人口243425人,其中户籍人口13893人,居住半年以上234086人。出生人口2945人,其中户籍人口出生313人,流动人口(流入1个月以上)2632人。

截至2020年末,公明街道常住人口为20万人。

经济

2017年,公明街道固定资产总额度达16.21亿元,比上年增长3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87亿元,增长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都突破160亿元,分别达到168.96亿元和168.1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前50强全年完成产值140.13亿元,增长8.64%。新增上市公司1家。

2018年,公明街道地区生产总值113.84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91亿元,增长16.9%。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98.39亿元,增长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9.91亿元,增长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36亿元,增长9.2%。公明街道区有规模以上企业178家,其中工业类企业147家(约占光明区17.4%)、零批餐饮住宿类企业16家、建筑类企业2家、服务类企业12家、投资类企业1家。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比上年同期增加23家。

2020年,公明街道产值超10亿元工业企业6家,比2019年增加一家。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8.6%,占规上工业比重提升3.4个百分点;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5家、规上企业60家,“小升规”企业任务完成率130%;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9亿元,增长46.4%,增速位于光明区前列。

交通

公明街道境内有南光高速、龙大高速直达深圳市中心,有深圳地铁6号线穿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1992年末,公明街道有成人学校1所、中学1所、小学13所、幼儿园10所,在校学生4611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8%。

截至2020年9月,公明街道有公办小学3所,公办中学2所。

医疗卫生

截至1992年末,公明街道医疗保健设施有人民医院1所、门诊部3个。

截至2021年末,公明街道辖区内医疗机构有5所。

社会保障

2017年,公明街道发放养老津贴65.97万元,高龄老人津贴87.03万元,居家养老消费券6876张68.76万元。

2020年,公明街道发放各类补贴、救助金、慰问金近700万元,惠及2400余人次;投入资金872万元。

历史文化

方言

公明街道原住民方言以粤语为主。

文物古迹

西田允彩陈公祠

西田允彩陈公祠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居委会老村前部,始建于清末时期,是西田陈姓族人的宗族祠堂,对深入了解深圳地区广府祠堂建筑平面布局和立面结构演变具有一定的文物参考价值。

耕隐麦公祠

耕隐麦公祠位于将石居委会石围村北部将石路,是明代双凹肚型鼓台式广府祠堂建筑代表,见证了石围老村麦氏家族的发展。

将围麦氏家塾

将围麦氏家塾是清代广府家塾建筑典型代表,体现传统学院书室文化教育历史。

公明墟、粮仓及周边区域

公明墟、粮仓及周边区域于2020年3月被列为深圳市第一批历史风貌区,占地约5万平方米。其中公明墟于2004年8月被宝安区定为“第一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2012年7月被光明区定为区级保护单位。文物本体为10间民初建筑,占地面积556.9平方米。公明墟及粮仓等历史建筑见证了明清时期至今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变迁,是光明区乃至深圳地区广府文化近代发展的重要实物见证。

荣誉称号

2021年6月,公明街道党工委被中共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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