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文学奖

更新时间:2023-12-24 11:49

列宁奖,前苏联授予在科学、技术 、文学 艺术 、建筑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苏联公民的最高奖。最初于1925年设立,但1935——1956年没有颁奖。1957年重新颁奖,同年还增设了列宁文学与艺术奖。1966年9月,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颁发两年一度的列宁奖。其中25项为科学与技术奖,5项为文学、艺术和建筑奖。1970年增设了文学奖。每项奖金都是1万卢布。

简介

列宁文学奖,是前苏联为表彰在科学、文学、艺术、建筑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苏联公民而设立的最高奖。最初设立于1925年,但1935年—1956年没有颁奖,直到1957年重新颁奖,同时还设立了列宁文学奖与艺术奖。1970年又增设了儿童文学奖。该奖一般每两年颁发一次。

奖项规则

1967年2月17日,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批准颁布了有关列宁奖金的条例,规定了有资格推荐获奖项目的单位(全苏和呼加盟共和国一级的科学院、农科院落=医科院落;全苏和各加盟共和国苏维埃各委员长会矣呼部级委员会;全苏各工程式学会等)及评诡方式参虽提名的科研成果和文艺菱需已经出版,建筑物须在提名前一年完成,技术和生产成果需经实践证明确有经济效益。一项成果不能同时参加列宁奖金和苏联国家奖金的评选。获奖项目在列宁诞生纪念日由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签署命令公布。

由列宁奖金委员会颁发。获奖者除获奖金外,还荣膺列宁奖金获得者称号、奖章、奖杯、徽章和荣誉证书。任何人一生只能得到一次列宁奖金。

该奖明确沿袭前苏联列宁奖的传统。其官方网站上的声明回溯了前苏联创办列宁奖的初衷,即为了打破西方众多“小资产阶级奖项”(borgerliga pris)的垄断。

历届名单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