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6 21:29
发展历史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其管区称为刺史部。
十三个刺史部中,其中十一部采用了《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中的传说州名,即冀州刺史部、兖州刺史部、青州刺史部、徐州刺史部、扬州刺史部、荆州刺史部、豫州刺史部、凉州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幽州刺史部、并州刺史部、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称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一称“十三州”。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又把朔方刺史部并入并州刺史部,交趾刺史部改为交州刺史部,降司隶校尉部(京师附近七郡设置的部名)为十三部之一,仍称十三部。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位于郡守之上,十三部遂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从此中国行政体制由“中央—郡—县”三级变成“中央—州—郡—县”四级。东汉末年,各州牧趁乱夺取本州军政大权,全国陷入分裂战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