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刺史部

更新时间:2024-03-06 21:29

十三刺史部是指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

发展历史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其管区称为刺史部。

十三个刺史部中,其中十一部采用了《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中的传说州名,即冀州刺史部兖州刺史部青州刺史部徐州刺史部扬州刺史部荆州刺史部豫州刺史部凉州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幽州刺史部并州刺史部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称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一称“十三州”。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又把朔方刺史部并入并州刺史部,交趾刺史部改为交州刺史部,降司隶校尉部(京师附近七郡设置的部名)为十三部之一,仍称十三部。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位于郡守之上,十三部遂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从此中国行政体制由“中央—郡—县”三级变成“中央—州—郡—县”四级。东汉末年,各州牧趁乱夺取本州军政大权,全国陷入分裂战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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