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时间

更新时间:2023-08-20 23:23

发现时间是雇主发现其雇员不诚实行为的时间。由于雇员不诚实行为可能早在雇主发现之前就已经发生,而过去几乎所有诚实保证都以承保期内的损失为限,加之不诚实人员又会采取办法尽量隐匿其犯罪行为,往往使雇主在保证期内不能发现而得不到损失赔偿。

针对这一情况,为了使雇主具有相当的发现时间,保证合同设立了对发现时间的规定。其内容是在保证契约终止后规定的时间内所发现的保证期的损失,都可以获得赔偿。发现时间的长短规定不一,最短的是在保证合同终止60天内,也有长至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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