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工作

更新时间:2023-05-07 07:49

外事工作即主持、参与相关涉外事务的联系、应急、处理等工作。如,驻外使馆、有些单位的外事办、常驻某国的工作人员等。

工作概念

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对认真执行国家的外交政策,维护祖国的荣誉、民族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加强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世界和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外事工作的特点:

1、鲜明的政治性和高度的政策性相结合

2、复杂的综合性与协调的双向性相结合

3、工作的时效性与严格的纪律性相结合

工作道德

外事工作者在从事外交事务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对认真执行国家的外交政策,维护祖国的荣誉、民族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加强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世界和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会主义外事工作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在外交事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其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无限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祖国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自觉维护祖国的荣誉、民族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要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在对外交往中,既不夜郎自大,也不崇洋媚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做有损国家、民族利益的事,不做丧失民族尊严,丧失国格、人格的事。虚心学习别国的长处,对外国朋友一视同仁,以礼相待。(2)坚决执行党的外交路线和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团结。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要有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积极支持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3)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所在国的法令。(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外事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钻研外事工作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外事工作能力。(5)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产方式的侵蚀。

领导小组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外事、国家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由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分管有关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与外事、国家安全工作有密切工作联系的相关机构部长组成,负责对外事、国家安全工作领域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为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即中央外事办公室)。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属中央直属机关工作机构。

中共中央外事办公室,也称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是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根据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的规定,“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保留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承担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

中共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跨机构的外事工作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除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担任正、副组长外,成员一般包括负责涉外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商务部、港澳办、侨办、新闻办的负责人,以及中宣部、中联部的部长,总参谋部的高级将领等。

1981年,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为“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李先念出任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万里任副组长。

199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撤销“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组建“中央外事办公室”。中央外事办公室作为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2000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与“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江泽民任组长,钱其琛任副组长,刘华秋任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现任外事领导小组的成员:(截至2008年4月)

组长:胡锦涛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副组长:习近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

成员:

刘云山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

梁光烈 中央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

孟建柱 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

戴秉国 国务委员

廖晖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

杨洁篪 外交部部长

王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

乔宗淮 外交部副部长、中纪委委员

王家瑞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

王晨 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耿惠昌 国家安全部部长

陈德铭 商务部部长

李海峰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

马晓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戴秉国

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裘援平(女)、杜起文

职责

1 对国际形势和执行外交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 承办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催办会议决定事项,承办外事协调工作。

3 代党中央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某些全国性规定,审核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重要外事规定。

4 办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的有关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

5 承办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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