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8-02 20:53

山东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历史沿革

发展历程

1949年3月30日,山东省政府委员会暨山东省参议会举行联席会议,将山东省政府改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55年3月改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

1967年3月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

1979年12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

机构改革

2018年10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10月8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0月9日上午,省委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安排部署。

机构改革后,省委、省政府机构共计60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省政府机构42个。

主要职权

一、执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机构

政府领导

省长

周乃翔: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党组副书记

张海波:山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省委金融办主任、省委金融工委书记

副省长

宋军继: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周立伟: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陈平: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李伟: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督察长

邓云锋: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王桂英(女):山东省副省长、致公党山东省委主委

温暖: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秘书长

徐闻: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副秘书长

陈耕: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荣红智: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历届省长

文化活动

2022年7月28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山东省人民政府、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共同主办的2022“上合之夏”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年联欢周在山东青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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