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科

更新时间:2018-06-04 14:40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年)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永乐年间,六科自为一署。掌监光禄岁入金谷、甲字等十库钱钞杂物,纠内外陈乞土地、隐占侵夺者。清代顺治年间置,设都给事中满、汉各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汉二人。康熙四年(1665年)止留给事中满、汉各一人,余皆裁撤。五年,增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掌稽核财赋、注销户部文卷等事。雍正元年(1723年)改隶都察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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