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性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8 19:17

指示性通知: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部署、指示与指导的一种公文。内容较为重要、丰富,一般要求说明工作背景、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重在宏观指导。这种通知带有政策性、指导性,主要用于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阐明方针政策,提出工作原则。它对现实工作针对性强,有一定的领导权威。

通知的标题

(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通知的正文

主要包括缘由、事项、要求三部分。其缘由部分一般简要说明发问的背景、依据或目地,然后以“特通知如下”或“特作如下通知”转入通知的事项;事项部分大多采用分条列项法,具体的提出工作要求、措施和办法。结尾可写可不写,如写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的惯用语。

通知的落款

如果发文机关的名称已经出现在标题中,正文之后就不必再写,但需加盖机关印章。发文日期可写在全文末尾的右下方,也可置于标题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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