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轶欧

更新时间:2023-12-07 13:55

曹轶欧(1903年—1989年),北京市大兴区人,康生的第二任妻子。

文革罪行

“文革”中,中央党校成为重灾区,康生和他的老婆曹轶欧是罪魁,长期把持中央党校,作恶多端,使中央党校满目疮痍。康生和曹轶欧指使中央高级党校的造反派,迫害了许多人,包括从校长到广大干部群众,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干了大量坏事。

就在通过《五一六通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闭幕的头一天——5月25日,在康生及其妻子曹轶欧的授意、策划下,北京大学哲学系聂元梓等七人贴出一张题为《宋硕、陆平、彭佩云在文化革命中究竟干些什么》的大字报,矛头指向北京大学党委和北京市委,公开攻击他们搞修正主义。

1977年3月,胡耀邦刚到中央党校,在与党校部分领导、教职工见面时,就热情洋溢地表示:中央决定我来党校工作,我感到担子很重。但是,有党中央的领导,依靠党校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做好工作,我是充满信心的。他还说,现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头等大事是揭批“四人帮”,党校也不能例外。相信大家的认识是一致的,是会把这件大事抓好的。胡耀邦正是凭着这种决心和信心,充分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用整风会议形式,发扬民主,开展工作。

经过几个月时间,一面积极准备开学,一面狠抓揭批查运动,很快就打开了局面。许多人主张把造反派头头隔离起来审查,胡耀邦为引导运动健康发展,说服大家不要那么干,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促使造反派头头不能不承认在“文革”中干的许多坏事。

这时,“四人帮”已被抓起来将近一年,但康生的问题还是没有揭露出来。直到1977年9月3日党的骨干分子整风会议上,还有人提问:“对康生和他的老婆曹轶欧的问题,究竟能不能揭批?”胡耀邦当场明确回答说:“一个党员,对现在的领导,直接的领导,过去的领导有意见,可不可以提呢?我看是可以提的。这是符合党的组织原则的。”不过他又谨慎地说,“对康、曹提意见,要限于在党内会议上,要把材料及时上报中央,不外传。”

由于当时的党中央对康生没有什么说法,加上“文革”期间,中央党校“红战团”有人要调查康生问题,立即被打成反动组织,“红战团”的几个负责人被投入监狱关起来。有个教员写了批评康生的大字报,立即被戴上“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成员”的罪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遣送还乡,监督劳动。李广文(曾任山东省委书记,当时在中央党校工作)贴了一张揭发康生在王、关、戚问题上耍两面派的大字报,立即被打成现行反革命,收监审查。这些血淋淋的事实,怎么会不使中央党校的同志心有余悸?所以整风会议上揭发康生、曹轶欧问题还是轻描淡写,很不深刻。

1977年12月8日,哲学教研室几个同志经过商量,派人去见冯文彬(时任中央党校副教育长),请他征求胡耀邦意见,同不同意他们贴揭康生盖子的小字报。这个同志对冯文彬说:“康生祸国殃民,罪大恶极,而又隐藏很深,我们不揭开康生的盖子,不仅中央党校的揭批查运动深入不下去,全国揭批查林彪和‘四人帮’的问题也深入不下去。现在中央对康生没有表态,而且有人还要保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考虑到不给耀邦同志惹麻烦,打算不贴大字报,而贴小字报,不贴在室外,而贴在16楼室内走廊墙上。16楼是教务处所在地,学员常来常往,能看到小字报,这就能把康生问题端到全国去。不知耀邦同志和文彬同志认为这样做行不行?”

当天中午,冯文彬经过征求胡耀邦的意见,回答这位同志:“胡耀邦同志讲了,贴康生的小字报这件事,我们既不提倡,也不反对。”这位同志高兴地说:“这个态度就是对我们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极大支持。我们决定贴出去了。中央如果怪罪下来,责任完全由我们来负。”

下午,由韩树英、吴义生、卢俊忠、毛卫平等人署名的第一张揭发康生的小字报贴出来了。标题是《(中央党校造反派头头)执行的是一条什么路线?》,主要揭发所谓“康老路线”与江青(“四人帮”)路线完全是一丘之貉。这张小字报有意贴在16楼一层走廊西头西墙上。几小时后,接二连三又有人贴出小字报,(一直从一楼贴到三楼)。

观者络绎不绝。胡耀邦抑制不住内心的高兴,对身边的秘书梁金泉说:“听说16楼贴了揭发康生的小字报,好得很呀!咱们去看看吧。”

学员们知道揭发康生的消息后,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地司级以上干部纷纷写信、打电话回去,报告中央党校已开始揭发康生。这个信息迅速传播到全国,各地也开始有人向中央打报告,揭发康生罪行。中央党校的小字报内容,通过《情况反映》及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作了报告。

在铁的事实面前,原来说康生好话的高层某些领导,这时也不再为康生说话了。华国锋对胡耀邦说:“康生这人不好,干了很多坏事。不过中国人有个传统习惯,人死了也就不再追究了。”但胡耀邦认为,在中央党校不追究康生、曹轶欧的罪行,就不能彻底清查与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有牵连的人和事,揭批查运动就搞不下去。

12月中旬,中央党校还是连续召开了4天全校工作人员大会,放手让教职员工揭发康生、曹轶欧罪行。校党委决定将康生、曹轶欧犯罪事实呈报中央,请中央审查处理。会议开得很严肃、热烈,群情振奋,都说这不仅是中央党校有历史意义的事,也是全党全国一件重要的事情。

人物履历

曹轶欧,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1927年在中共上海沪西区委做纱厂女工工作。同年至1928年在中共江苏省委做文书兼内部交通工作。1928年至1933年在中共中央特科工作。1933年至1937年在苏联莫斯科学习。

1937年11月回国。同年底至1940年任中共中央党校干部科科长兼总支书记。1940年至1943年任中共中央干部教育部及中央宣传部干部教育科科长。1942年初至1943年春任中共延安县委副书记。1943年1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延属地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中直、军直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1946年至1947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材料研究室主任。1947年起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党校干部处处长兼教务处副主任。1948年7月至年底任中共鲁中南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区委党校副校长(至1949年3月)。1948年底至1949年3月任中共鲁中南区党委组织部部长。1949年4月至9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

1950年9月起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后任中共中央高级党校语文教研室主任、短期训练班主任。1961年5月起任中央理论小组办公室主任、康生办公室主任。

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78年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1981年2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罢免曹轶欧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撤销其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

担任职务

曹轶欧是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员,中共七大代表,中共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81年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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