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更新时间:2024-08-27 09:15

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2011年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涵盖全国31个自治区直辖市等区域。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现予公布。

名录介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的台阶,为构建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出积极的贡献。

国务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名录名单

民间文学

(共计41项)

传统音乐

(共计16项)

传统舞蹈

(共计15项)

传统戏剧

(共计20项)

曲艺

(共计18项)

传统艺体

(共计15项)

传统美术

(共计13项)

传统技艺

(共计26项)

传统医药

(共计4项)

民俗

(共计23项)

扩展项目名录

(共计164项)

民间文学

传统音乐

传统舞蹈

传统戏剧

曲艺

传统艺体

传统美术

传统技艺

传统医药

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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