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4-06-11 19:42

西安市财政局负责西安市地方的财政工作政府机构。财政局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对区县的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市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组织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照权限审批或报请市政府审批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贯彻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县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负责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

(八)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资产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制定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融资拓展业务;负责市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

(十)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研究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配合做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

(十四)承担全市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指导并监督区、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级和区县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和区县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区县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政策。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和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2.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事项的审批;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经营资产的审批和国有资产收入(收益)的监督管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工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有关具体工作。

财政局简介

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西安地方经济服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应急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奖惩、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因公(私)出国(境)审批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研究室

对贯彻中省市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财政调研工作,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承担全局全面深化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局重要性文件、文稿和报告起草;收集整理和编发重要财经信息资料;指导编发《西安财会》;编纂财政类志鉴。

综合处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收入分配的政策性建议和改革建议。管理住房公积金。承担彩票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工作。

预算处

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全市财政预算,办理市与区县财政结算等事项。组织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市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预决算公开,牵头组织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额度管理、分配、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区县预算管理工作。

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全市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及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定全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及库款收支分析预测;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配合全市政府及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指导市级部门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国库管理与改革工作。

行政处

负责行政、党派、群团、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拟订相关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行政性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用汇审批和监管;负责定点饭店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管理。

政法处

负责军队、武警、政法、人防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市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改革管理工作;拟订政法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法部门专项资金财政管理。

科教文处

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市财政支持科教文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教育发展经费的管理和保障;参与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经济建设处

负责发展改革、交通、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全市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处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拟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农业政策性补贴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的使用管理。承担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社会保障处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秦岭保护、住房保障资金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改(棚改)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生态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征收管理;负责绿色循环经济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信用资金支出的监管;负责城市建设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产业发展处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军民融合、大数据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拟订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央企招商二分局工作。

政府债务管理处

具体管理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负责全市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管。负责政府债券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承担全市利用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征集、评审、申报、对外磋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

会计处

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和会计诚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处

研究拟定全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对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管理。依法监督考核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及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指导区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处

承担国资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核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相关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工作。

法规税政处

承担地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起草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参与税收收入退库审核。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全市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收缴核算、统计分析、监管稽查;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指导区县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治税、控税引税、行政效能、简政放权、营商环境等工作。

信息数据处

拟定全市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财政电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及网络监管;负责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网络建设与管理;保证财政电子数据系统的安全;指导区县开展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工作。

绩效管理处

承担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

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处

承担财税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财政系统预算管理监督工作。拟订具体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负责全市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拟订全局内控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局内执行相关财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西安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拟订全市财政监督管理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全市财政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报告制度;负责对重大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机关党委纪委

机关党委纪委按照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分工

王永杰: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局全面工作。分管局预算处。

阎金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人事处、国库处、经济建设处、产业发展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服务处;西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西安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罗红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综合处、农业农村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政府债务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信息数据处;西安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庄军: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杨博: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政策研究室、行政处、政法处、金融合作处、政府采购管理处、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处;西安市罚没公物管理中心、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白洁: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王永杰同志管理预算处工作。分管局科教文处、社会保障处、会计处(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法规税政处、绩效管理处;西安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5月13日,被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6月,中共西安市财政局预算处支部委员会被授予“西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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