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无望

更新时间:2024-03-19 15:06

金无望,古龙武侠小说《武林外史》中的重要角色,原是「快活王」座下「财使」,后与沈浪相交,英雄相惜,肝胆相照。是快活王座下四使中最出彩的人物,七大高手「见义勇为」金不换(名不副实)的哥哥(不是亲的)。断臂后,被快活王所弃,成为大漠「龙卷风」的军师,自称「复仇使者」,与快活王作对。

角色设定

来历

是机关之学天下无双的金锁王之子,其父将金不换收为义子,养育成人,又传一身武艺,哪知金不换却为了金锁王遗下的产业,就想出千方百计来陷害于金无望,迫得无处容身,流亡塞外,历经九死一生,最后投靠快活王,为其管理并搜集钱财,并自称金银收集家。

外貌

原来貌比潘安,以至自他十五岁起,就不知有多少女子为他害了相思病

后来这些女子缠得其不能练武,到后来一发狠,竟自己毁去了其潘安般的容貌。以至于成了世上最阴冷丑陋的面容:双耳一大一小,双眉一粗一细,鼻子粗大如胆,嘴唇薄似利刃。眼距一掌,左眼圆如铜铃,右眼是三角眼。

自毁容貌后性情也跟着变了,非但对女子恨之入骨,对男子也不理不睬。

此人练武勤苦,又素来不近女色,所以气力绵长,昔日曾有十余人与他车轮大战,连经十余战之后,他仍是面不改色。

他本是谜一样的人物,有着谜一样的身世。往昔的事,他非但不愿告诉别人,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愿去想。他只记得自己从小到大,从未对别人的生死关心过,更永远不会为别人的痛苦流一滴眼泪。

他从来不去想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更不会去想谁是谁非。只要是他喜欢的事,他就去做;只要是他不喜欢的人,他就一刀杀死。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死在他手下,他从来未曾为这些人的生命惋惜。「弱者本是该死的」,这在他心目中,似乎本是天经地义的事。

角色经历

金无望最初如鬼魅一般在沁阳城出现,快活王派他来百年前的一代武林至尊高山青的陵墓掘宝,可藏宝之说只不过是谣言,墓中其实空无所有,一急之下,想打武林人士的主意。于是将计就计,正好利用这古墓,作为诱人的陷阱。

后结识沈浪,被其制服,又遇义弟金不换。金不换故意放了展英松、方千里等武林人士以博取好名声,实其为人奸诈歹毒。不料武林人士被云梦仙子王夫人掳走,金无望遂与沈浪结伴追查。一路上,沈浪甚识其心,遂与之倾心相交,结为知己。

路遇「色使」,被沈浪识破。又遇游侠熊猫儿,救得两位易容女子。熊猫儿识得易容高手王怜花,王怜花为二女洗去易容。不料竟是独自去追查展、方等人失踪一事的朱七七和其重金买回的少女白飞飞。朱七七揭露王怜花与其母王夫人欲颠覆武林的阴谋。王怜花巧言狡辩,而沈浪与熊猫儿则借此来了个将计就计。朱七七气他们几人一起欺瞒自己,一怒离去,在城门口遇见金无望。

先前金无望受沈浪所托暗中保护展、方等人回到「仁义庄」,在此等候沈浪。朱七七故意和金无望一起离开以气沈浪,不料沈浪未追,由此牵扯出她和金无望的一段情谊。(私以为金无望对朱七七只是怜爱)朱七七在路上见到先前掳走她的「色使」,金无望带朱七七到郊外以诱杀色使,不料追踪而来的竟然是金不换

金不换告诉二人展、方等人一入仁义庄就暴毙而亡,仁义庄三老和冷家三兄弟怀疑是沈浪下的毒手,恰巧路遇金无望,先与之一对一打斗,不敌。仁义庄的李长青受金不换挑唆竟答应围攻金无望。金无望让朱七七先走,独自迎战四人却力不敌,关键时刻沈浪突如天神飞降,将其救走。那四人非但追赶不及,甚至根本未瞧见沈浪之面。

沈浪又救了熊猫儿,三人一起前去营救被扮作「色使」的王怜花掳去的朱七七。不料实为幽灵宫主的白飞飞故意放走王怜花,王怜花放火烧了庄子。沈浪独身前去营救被困火中的王怜花的手下,感动了仁义庄四人。熊猫儿和杨大力送四人回仁义庄。金无望再次放过了金不换。沈、朱、金、白四人下山,来到一荒村小店。

沈浪、金无望追寻黑影而去,留下朱七七照看白飞飞。为防调虎离山,金无望先行回去,不料白飞飞已被金不换掳去。金无望一人追踪而去,来到一荒祠,王怜花假扮已死的丐帮三老之一单弓点了金无望的穴道。金无望听得王怜花与金不换商量丐帮帮主一事又要诱沈浪前来。

金无望为了不让沈浪中其奸计,宁自断一臂以重伤王怜花、金不换、左公龙。沈浪追至荒祠,以真力救得金无望一命。金无望为不拖累沈浪,坚决离开。沈浪无奈,亦明白其良苦用心。后金无望回到快活王处复命。快活王却将其视为废物,竟要将他除去。幸好金无望早已知道他的恶毒,早已有了脱走之计。

后来金无望做了沙漠强匪龙卷风的军师,化名「复仇使者」,与快活王作对。最后,救了被困沙漠的沈、朱、熊、王四人。

角色评论

风雪依然 斯人何在——怀想金无望

在深冬的黄昏写这篇文字,窗外正是苍茫的飞雪,忽然地有些感慨,想起那个人也是在这样的雪天离开一生中的挚友,独自去了远方,从此浪迹漂泊。雪雾遮蔽了夕阳,遮蔽了他苍凉落寞的身影,隐约中,一只折翅的鸟儿飞远了,不知去向,没有归期。只留给观者满眼的酸胀,却流不住泪来;也知道,如他那般的倔强,一定不喜欢看到泪水。《武林外史》是古龙作品,那时正是年少,初见沈浪出场,如飘云羽鹤,唇边宁静悠然的淡淡笑意,当时便惊为天人,以花痴的心理看过此书,眼里心里,便只有一个沈浪。

后来又看过几遍,也看到了猫儿豪迈无羁,王怜花心机难测……可是看来看去,终抵不过惊才绝艳的沈浪。那时还是喜欢美型人物的,根本不曾注意过那个丑陋的男子。

再后来隔了几年,一次百无聊赖中再捧读此书,看到沈浪的微笑居然不再激动,他在那些风云际会,奇诡险恶的谜团里游移的身影也不再让人牵心,因为,发现了金无望。

快活王座下财使,姓金自然是最好的,可是,为什么名叫无望呢?那个丑陋而冷漠的男人,真的对什么都不期望吗?还是,他知道期望也不可得呢?

金无望在雪夜现身,鬼魅一般神秘恐怖,在席天卷地的飞雪中张弓引箭,杀人于无形。他把惊悚战栗的恐惧做到极致,一步步引君入彀,完成他所预想的完美的绑票计划。

着意金无望是从墓室中那番对话开始的,绑票勒索这等恶事却被他说的顺理成章,他自称是“金银收集家,”为了照顾保护被他“请”进古墓中的人,不得已而收点辛苦费,至于索要的巨款,他的解释是:怕要少了反低了他们的身份,为他们的面子着想,所以才多要些。

每每看到此,都是忍俊不禁的,深感这个能一本正经,面不改色地把谬论说成真理的这个强盗实在是太可爱了。当然,前提是看他和别人这么说,若是把别人换成和他说话的对象,肯定也得和朱七七一样气炸了肺。

听了这样的歪理邪说而不动怒的人恐怕也只有沈浪,沈浪毕竟棋高一招,以致金无望输了全局,但不以成败论英雄,沈浪是第一男主角,古龙塑造了如此神仙般的人物,想必亦是宠爱和得意的,自然不会放任金无望抢去他的光彩。而且,即使沈浪不搅他的局,憎怨快活王入骨的王夫人又岂能让他如意……

金无望在《武林外史》里的戏份并不太重,只因此书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汇聚了太多的高明人物。沈浪的惊才绝艳自不必说,快活王、王夫人、王怜花这一家三口那个不是高深莫测,运筹帷幄的角色;就连熊猫儿这样看似爽直莽撞的鲁男子,也有精细的一面,初遇金无望,就从他身上摸走了银子,虽然立刻就让沈浪给摸了回来,但也让他很受打击。那一句“他取我之物,我取他性命”,足见他当时的愤怒。以金财使城府之深,不形于色的定力,能让他动怒的人当然很了不起。

了不起的人太多了,自然压制了金无望本应有的光彩,但即使如此,他仍是不可取代的风景,这个故事里若少了金无望,想必将乏味很多。

《武林》一书的男角,沈浪有仙气,熊猫儿有豪气,王怜花有鬼气,金无望有妖气。(不说快活王,感觉此人乃是本书最失败的人物,古龙为了突出沈浪的智慧,而把快活王写得太笨。)

好像跑题了,回头继续说金无望。说他有妖气不是贬义,他的妖异,不是人性的扭曲变态,而是摄人心魄的神秘迷离。尤其是沁阳古墓那一节中,雪夜长歌,杀人无形,缥缈迷踪,以及墓室里的重重机关,那一段落于纸上,几乎能感到碜碜的阴风,逼得人无法呼吸。很妙的一点是,他的衣服是灰色的。若是黑是白,则多少显出几分做作,有刻意装鬼吓人的味道,而这蒙蒙的灰色,却恰到好处地衬出了金无望的神秘诡异。

金无望,绝对是快活王座下四使中最出彩的人物,特别是未与沈浪相交之前,那样的诡异邪魅,几乎不带一丝人气的温暖,游移缥缈像一缕厉气所化的幽魂,强词夺理的话却可以说得温文尔雅,无可辩驳,这时的金无望,细细读来,风采之佳,甚至盖过了沈浪。

后来,他和沈浪相交莫逆,神秘妖异之感也渐渐褪去,可冷傲依然。他不是熊猫儿那样慷慨激昂,洒脱不羁的男子,永远都会用冰冷的外壳包裹自己,但他的血,是和猫儿一样热的。

初出古墓,面对连天云的死缠烂打,他只守不攻,一直护着花蕊仙,他说“花某与我毫无干系,但沈相公既已将她托付与我,谁也休想伤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出自他的口,份量陡然重了许多。金无望,快活王座下财使,却并不精于算计,拼尽全力守护的,只是一句相托的话,只因为,说这话的,是他的朋友。

无可否认,在结识沈浪之后,金无望是在向好人方面转型的,却不显得突兀勉强,只因他的本质就不坏。那些绑票杀人之事,也不是他有意为之,要怪也只能怪快活王判断失误,让他来挖墓寻宝,可是墓挖开了,却不见宝,他身为财务工作者,实在没法空手回去向上司交差,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手段虽然狠毒,但动机值得同情。

《武林》中,最让我郁闷的事,就是金无望和金不换是兄弟,在古墓里,那个龌龊肮脏的独眼乞丐一声“大哥”出口,惊诧之后是愤怒,心想这书是怎么写的,哪能这么开玩笑?大概古龙也觉得实在说不过去,云泥之差的俩人根本不可能是兄弟,于是他很折中的说金不换是金无望的父亲收养的,这样解释就合理许多,而且更能显出金不换的卑鄙无耻,和金无望的仁义宽容。

金不换这个人,就是为了金无望而衍生的,步步为营,以已低而见彼高,以已恶而见彼善。不知他为了什么那样疯狂地恨着金无望,只要稍有机会就定要置其于死地而后快;被他屡次陷害的人却从不计较,每次金不换落在他手里,只要声泪俱下的唤声“大哥”,自然可以保全性命,充其量也只是被怒斥一番而已,以他脸皮之厚,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金无望,外表坚硬,内心温软的男人,一声“大哥”就可以抹去他所有的伤害和怨恨,尽管那个人根本不配做他的兄弟,但他仍然在意着这个称呼。

金无望随性而为,却又坚守立场,他与沈浪相交,因为沈浪的宽容和信任,于是自此引为知己,尽全力相助,似乎根本不记得沈浪是和快活王作对的,也不觉得这是背叛,却从不曾透露一点有关快活王的消息给沈浪。他可以为沈浪出生入死,但终于还是要回去,他对沈浪说:“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人……从今而后,你我再见之时,便是敌非友,我便可能不顾一切,取你性命……”这话不可谓不绝,他就是这样的人,认为该说的,该做的,就决不会瞻前顾后,拿捏斟酌。正如他可以为沈浪断去一臂,也不会觉得是谁欠了谁。所以他才可以走得那样洒脱,决然得没有回头。

说到这里,实在忍不住要絮叨几句题外话,在书的结局,金无望和沈浪再次相见时,说是他回去后,快活王视他为废物,竟要将他除去……这番话说来,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沈浪打入快活王内部,却不见金无望,这分明就是古龙不忍心让他们有生死对决的那一刻,于是就找了个理由让金无望离开,而且不仅是离开,而且还以另一种隐匿的身份和沈浪一起打击快活王。

只是这理由着实荒谬可笑,那快活王乃是一代枭雄(至少古龙是想把他塑造为枭雄的),枭雄都是性格坚忍,胸怀宽广,才能凝聚人才,成就大业。金无望也说过,他以国士相待,因此万万不忍相负……

既然快活王有着如此高明的驭人之术,怎么一见金无望断臂归去,就立刻翻了脸,而且还动了杀念。金无望是他座下财使,断了一条手臂对工作影响也不会太大,他又何必枉作小人,再说,快活王何许人也,若是真想杀他,又怎会让他有机会逃走?金无望跟随他多年,他岂能不知其个性,岂能料不到他此番负恨而去,必然要伺机报复,从此后患无穷?

还是那句话:古龙为了突出沈浪的智慧,而把快活王写得太笨。或者是因为《武林》是古龙的转型之作,对人物的把握还不够圆熟,如果和《风云第一刀》中的上官金虹相比,快活王哪里像王者和枭雄,分明就是酒色之徒,花花大少。

好像离题太远了,回头接着说金无望。有一点很特别,那就是他是书中唯一没有感情戏的男角。

也许会有人说,怎么没有?他也有一段是爱过朱七七的。

这种说法非常郁闷,甚至比金不换是他兄弟还要郁闷。金无望从不曾爱过七七,虽然他带她走了一段路,然后一起去吃饭……如果这是一本言情小说,的确是一场爱情的开始,可这是古龙的武侠,古龙如果这样浅薄而滥情,也就不是古龙了。

爱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沈浪的理由是感动,七七为了追他千里奔波,连宝贝弟弟都弄丢了,危险重重也绝无怨言,只要他稍有冷漠,她就珠泪涟涟,寻死觅活的,他怎么能不感动,由感动升华为爱情也是绝对正常的。

王怜花的理由是骄傲。王公子可谓是情场高手,几乎没有他得不到的女孩子,只有朱七七,从不用正眼瞟他,一颗心只在沈浪身上。越得不能到的越珍贵是人的通病,王公子也不能例外,况且沈浪与他是宿敌,就算只为了争口气,也一定要参予这场角逐。当然,最后的胜利者是沈浪,王公子徒然嗟叹。

熊猫儿的理由很简单,一见钟情。像七七这样泼辣大胆,只穿着贴身衣服也敢跳起来骂人的姑娘确实很少见,猫儿自此便不能忘怀那个凶巴巴的丫头。说起来,他们两个的性格也很想像,七七后来选择和他做兄妹,倒真是明智之举。

又是一堆题外话,我啰嗦这么多,只是想说,金无望根本没有爱上七七的理由。爱着她的三个男子都正年少,少年对美丽的女孩子总是抱有幻想的,幻想也让爱情更加美丽。而金无望已是历尽沧桑的成年人,早就没有了那样的心情。他对朱七七的感情更像是父爱,他看着她的眼神总是悲悯的,对她最多的感叹是:“可怜的孩子。”

有些人的爱情像是窖藏在心底的酒,越陈越香,也越不舍得拿出来付与谁,只在有月有风的夜晚独自细细品尝。金无望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七七不可能在他心里,那样刁蛮任性的女子,还是留给沈浪去头痛吧。

金无望注定是寂寞的,这寂寞有时洒脱,有时悲怆。同样是断臂之痛,一点红就比他幸运,他的身边有曲无容,一条手臂换一段幸福,也算值了。而金无望的处境却惨痛而凄冷,如果不是沈浪及时赶到,他就会那样孤零零地死去。身体残缺了,寂寞也更深,沈浪也是无奈,只能目送他远去,他的身边,只有一条空荡荡的衣袖。 最后,金无望也走了。

金无望是自己坚持要走的,而像金无望这样的男人,若是真的是坚持要走,又有谁拦得住他。

沈浪早已瞧出金无望的决心,自然不会再去勉强他,只不过仍忍不住问他:“往何处去?有何打算?”

金无望没有回答。

其实,他根本不用口答,他的心意,沈浪是知道的。

他不愿以自己的残废之身,来拖累沈浪——沈浪并非凡人!沈浪要做的事是那么多,责任是那么大。

他的仇恨,必须要报复,必须要自己报复,他虽已残废,却未气沮,他身体虽残,却还未废。

他还要一个人去闯,闯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

沈浪不能勉强他,也拉不住他,只有眼瞧他走了,瞧着他披散的长发在风中飘飞,瞧着他身子逐渐远去。

他身子已远不如昔日那般坚强,他肩头也有些倾斜了,沈浪瞧着这些,怎能不为之痛心。

半载挚友,一旦相别,别后又岂能相忘.

不过古龙也算慈悲,被他施了断臂苦肉计的人物都会得到补偿,他给了一点红爱情,而金无望既然不要爱情,就给他事业(如果给强盗做军师也算事业的话……)

看到金无望给龙卷风作军师,本是非常愤愤不平的,心想以他的才干,足以有一番成就,为什么总是在人手下,不得出头呢……

可是能把军师做到他这地步的并不多见,看他在军中的威信,看他颐指气使地训斥龙卷风,会让人一时半会儿搞不清楚,到底谁是老大?也正是因为他拥有超越职务的权力,后来才能救了沈浪他们。只为了一封不知是真是假的信,就突然改变行军路线,这可不是一般的军师能办到的。

这一段的金无望是纯黑的服色,从灰袍到黑披风的过渡,也是从鬼魅到死神的转变,这时的金无望,冷酷狠绝到无懈可击的地步。

故事的结局是出人意料的,神话般的沈浪终于败了一次,而救他于生死之间的是金无望,平凡了沈浪的同时升华了金无望,巧妙而公平。

金无望的故事就此终了。后来看《风云第一刀》,其中提到沈浪和王怜花买舟出海,去寻访世外仙山。忽然就想到了金无望,唯一的挚友已出尘而去,他又在哪里呢?

也许大漠将是他最后的归宿,那里也是最适合他的地方,残阳斜照,炽艳如血,一管羌笛在渐渐沉落的暮色里悠悠地吹,如泣如诉。笛声里,一袭黑衣的男子策马驰骋,奔向远方,他想看看,那里有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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