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仁

更新时间:2023-08-30 19:23

顾仁,字伯元,镇江府丹徒人。顺治二年(1645)举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三甲28名。授宝庆府推官,迁监察御史。

生平

顺治十二年(1655)顾仁为顺治帝选派,以御史巡按京师所在的顺天府。出巡前,顺治帝两次召见他,要他“洁己率属,奠安民生”。这年十月,吏部书吏(文书之类办事人员)章冕突在宫门前刎颈,告发顾仁贪赃枉法、陷害无辜。《清实录》中详载其事:

癸未,谕满汉文武大小官员等:十月十九日,有吏部书吏章冕刎颈叩阍,讦告顺天巡按顾仁悖旨婪赃,陷害无辜。朕念前遣顾仁等巡方时,曾召至太和殿面谕:巡按之差前经停止,因此官关系甚重,吏治贪廉、民生利病,皆由之上达。故复遣尔等往巡直省。朕即倚为耳目手足。尔等当仰体朕意,洁己率属,奠安民生。若不法受贿,负朕委任。朕则不拘常律,虽赃数无多,定行正法。又召至左翼门,再加申谕。《清实录·世祖实录》

顺治帝随后“亲行研审”,顾仁、贺绳烈渐次吐供。贺绳烈(榜名作周绳烈),顺天府昌平卫人,与顾仁是同榜进士(同年),任刑部司官。据《清实录》记载,顾仁其罪一是违旨收用旧役数人。二是收受王士琦求充书办的贿银二百两。三是索取章冕贿赂,因不遂所欲,即枉法责治。四是将官府衙门的供事承差人私遣其家中服务。在此案中,王士琦的贿银由贺绳烈转送,而章冕许送顾仁银二百两又由贺绳烈作担保。结案后,顾仁以索取贿赂、陷害无辜之罪名被处斩(本应凌迟,从宽改斩首);贺绳烈被处绞刑(本应斩首,从宽为绞刑)。而推荐顾仁出巡者,即举主龚鼎孳受到免职处分(“以罪免”)。

此后顺治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此事,以示警戒。顺治十四年(1657)是乡试年,清廷任命内翰林、国史院侍讲方犹(浙江遂安人)及弘文院检讨钱开宗(浙江仁和人)为江南乡试主考官。又特颁上谕:“江南素称才薮,今遣尔等典试,当敬慎秉公,傥所行不正,独不见顾仁之事乎!必照彼治罪,决不轻恕。尔等秉公与否,朕自闻知,岂能掩人耳目尔?其慎之!”(《清世祖实录》)。谁知,继顺天乡试(北闱)曝出科场丑闻后,江南乡试舞弊案又被揭露。顺治帝闻讯大怒,相继严惩北闱涉案者及南闱涉案者。其中,杀江南乡试正副主考官及同考19人。

顾仁被行刑后,除科名录上载其名外,府县地方志书均不载其人其事,岁久湮没。

诗文

直至清中叶嘉庆朝,“京江七子”之张学仁、王豫共辑《京江耆旧集》(13卷),在卷一收有顾仁诗一首——《春日李明府邀孙黄门郭外游宴得壶字》:

李膺好士勤延接,

老我尤频折简呼。

杯里流霞开泼瓮,

盘中餐玉出行厨。

赤城题赋推孙绰,

白发成诗叹顾逋。

即此胜游偕胜侣,

何须方外觅方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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